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盗割电缆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检察这是官追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林某、赔偿据悉,少年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盗割电缆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检察

清
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检察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官追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赔偿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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